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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仲裁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2-01-12 16:34:00

2021年,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邯郸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邯郸仲裁委员会结合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邯郸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62772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委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了由我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亲自抓,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大家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地开展,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等规章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经常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实行分段公开;对动态性工作,实行随时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践,公开范围和力度逐步加大,使社会满意度有效提升。

三是主动及时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结合单位实际,对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领导逐级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质量,及时公开了单位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重要会议等相关情况,为进一步增强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人员培训,按照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学习方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派专职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并定期维护更新信息平台内容。

四是拓展公开渠道,不断加强网站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我委对办理程序、办理所需资料、仲裁规则、监督投诉电话号码、单位办公地址等全部予以公开。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利用邯郸仲裁委员会网站等平台,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提高人民群众对仲裁工作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9.305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上级领导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部分信息公开和更新不够及时、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内容等。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及时将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涉密文件外,其他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予以发布;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实际操作能力,丰富信息公开人员的知识,更好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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