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书记、主任董江浩
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耀东
协助主任管理单位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案件审理处。
三、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红兵
分管仲裁案件的管理工作,主管案件调解处。
四、四级调研员陈何
分管仲裁案件受理工作,主管案件受理处。
五、四级调研员杨卫国
分管对外宣传联络工作,主管宣传联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