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仲裁委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邯郸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邯郸仲裁委员会的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邯郸仲裁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3113613
传真号码:3113613
电子邮箱:handanzhongcaiwei@163.com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网上公开内容保持实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邯郸仲裁委员会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邯郸仲裁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邯郸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邯郸仲裁委员会政务公开栏(www.hd.gov.cn)上查阅《公开目录》。
四、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地址具体为邯郸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邯郸仲裁委网站。对于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我委提出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委申请获取。我委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渠道。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邯郸仲裁委员会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站发送即可。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邯郸仲裁委员会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尽量详尽、明确,准确描述所需信息类别、信息产生时间等内容,以有助于我委确定信息项。
2.申请的处理。我委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我委将直接告知申请人该信息公开的方式及获取途径;
(2)属于我委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丛台东路298号邯郸科技中心12层邯郸仲裁委;若不可公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我委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无法给予的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