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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仲裁委打造“学习型机关” 安排细、方法活、效果好


更新时间:2015-11-11 12:35:39

邯郸仲裁委党组始终把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全力打造 “学习型机关”。近日,在以往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对如何加强机关学习再作精心安排,并制发了《2015年度下半年机关学习安排意见》
《安排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机关学习的指导思想,即: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平台,以强化历史责任为动力,不断完善学习内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不断改进学习态度,不断增强学习效果,创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氛围,形成争当学习的模范、争当理论联系实际的模范、争当理论和业务骨干的竞争机制,以强大的自我为实现邯郸仲裁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下半年的创建活动列出了每周集中学习的内容,强调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学习:一是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断激发自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围绕业务技能提高,重点学习法学知识,系统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合同法》、《民诉法》、《担保法》、《物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剖析,加强对办案流程和规则的学习和掌握,加强对办案技巧和裁决书制作等方面的学习和掌握。通过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们的全体工作人员都能成为仲裁办案的行家里手,都能成为推动邯郸仲裁发展的骨干精英;三是强化思想道德修养,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优秀领导干部、优秀法官、全国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模范的先进事迹,学习名人传记等优秀作品。通过学习,使我们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一个知书达理的人,一个具有现代文明素质的人。
在学习方法上重点提出了“四个结合”:一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周一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个人自学要与集中学习的内容相联系,同时要讲求学习的专业性和广泛性,自觉养成学习的习惯,使读书学习成为自己的第一爱好,每人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二是机关学习与专家授课相结合。在搞好机关学习的同时,每个季度选择一个涉及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重大课题,或者选择一个重要法律课题,聘请一名专家、教授举办一次讲座,从而使大家开扩视野,增长知识;三是个人研读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原则上每周安排一至三名机关工作人员在集中学习时间为大家就某一个专题进行授课,每人每次授课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同时,根据学习安排,每个月选择一至二个课题进行讨论,每人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四是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无论政治学习还是业务学习,都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都要紧密结合仲裁工作的现实需要,都要把所学知识善于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防止学用“两张皮”。
为提高学习效果,《安排意见》对下一步的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严明纪律。每周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凡没有正当理由出现迟到或不参加学习的,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二次进行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二要提前准备。凡安排有授课任务的工作人员,均要提前一周时间进行准备,备课要充分,内容要充实,讲述要流畅。凡安排的理论研讨,事先也要做好功课,不打无准备之仗;三要加强督查。由办公室负责每个季度对所学知识进行一次测验,以检验学习效果。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补课,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
按照上述安排,通过两周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大家普遍感到这样的学习目的性强、纪律严格、方法灵活、效果明显。目前,全委机关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浓厚氛围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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