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郸仲裁委员会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答复
郭保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仲裁员报酬问题维护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宝贵建议,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切实解决问题。具体落实意见如下:
一、立行立改,坚决彻底清偿历史欠账
一方面我委立即确认由主管财务工作的班子成员负责,全面核查、理清每一笔拖欠报酬所涉案件、仲裁员及金额,建立明细台账。另一方面我委已与市财政局沟通意见:2026年,在年初已安排120万元仲裁员报酬的基础上,再统筹调剂120万元,用于支付拖欠的部分仲裁员报酬。剩余资金列入2027年部门年度预算,切实按期完成全部款项兑付,确保两年内及时将全部历史拖欠的464万元报酬支付到位。
二、完善内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我委将以此次解决问题为契机,全面检视案件管理、流程控制、财务管理等各环节,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每一笔报酬支付依法依规、清晰可溯。同时,今后我委将及时调剂安排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足额列支、专款专用,不挪用截留,不拖欠克扣,同时优化资金分配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沟通,重塑公信力与良好形象
一方面定期向全体仲裁员,特别是被拖欠报酬的仲裁员通报清欠进度,做好欠酬仲裁员工作。另一方面适时通过适当渠道,向社会公开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和问题解决情况,展现我委坚决维护法治诚信形象的决心和行动。
我委将深刻反思,着力解决眼前欠款问题,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为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仲裁应有的力量。
邯郸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领导签发:王耀昭
联系人及电话:李金庆 0310-311361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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