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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仲裁委员会关于恢复线下仲裁服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2-02 16:55:32


     根据邯郸市近期疫情防控形势,本会即日起(2022年12月2日)恢复线下仲裁服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咨询、立案

     等相关事宜



当事人需要联系本会工作人员进行咨询的,建议优先选择电话(0310-3030619)、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络。当事人如需来本会现场咨询、办理立案等相关事宜的,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仲裁开庭事宜



当事人(代理人)近期参加庭审的,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





   程序延期事宜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疗、隔离观察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案件材料、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本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延期。



本会将在努力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的影响,为您提供优质的仲裁服务,邯郸仲裁委员会衷心地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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